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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5月21日 星期一

年花百萬不准狗入的公園?

家住美孚,每天晚上11點後,愛與鄰居好友及犬兒,沿著荔枝角公園旁,在屋苑範圍內散步。雖然是散步,但卻不能漫不經心,有半點越軌。只要犬兒踏入公園半步,穿了制服的職員會即時走過來,阻止進入,甚至送上告票。

當控煙辦需要一天的時間,才能造訪因市民阻止人家抽煙而被打的案發酒樓,為何康民處如此神速?理由很簡單,因為康民處已安排每個公園入口,駐守1至2名,合共6-8名職員,阻止散步人士帶狗進入。在美孚,既養狗又帶入公園,畢竟是少數。若果無狗到訪,這班負責看守的職員,又會在公園內,點樣打發時間呢?無錯,他們會坐在入口最近的椅子上閒聊。

屈指一算,假設每人平均月薪8000大元,8位就合共年薪80萬,連同行政費等,公園單是守門口趕狗的費用,就花上百萬。今日政府有盈餘,難道可以愛花就怎花?當然政府有法列規定狗不得入公園,需要派員監控,無可厚非。但在資源有限,草根階層溫飽還未完全解缺的情況下,這百萬應該可以花得更有價值。

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

道德與法治

我不是一個律師,亦不是從事與直接法律相關的工作。以下的內容,如有錯誤,請各指教。

記得讀書的時候,教授講解什麼是法律精神。我的領會,簡單來說,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同的人作相同違法的事,都屬違法。

最近,社會的熱論是中大的學生報被政府定為色情。不滿的小市民按政府的思維模式,投訴部分著名民學及宗教作品色情。王高官的回應是請大家不要濫用投訴機制,政府是按社會大眾接受的標準評定作品。這樣我就像請教一下王高官,他憑甚麼說他的標準就是社會大眾的標準。

況且,都是那一句,法治精神,貴乎人人平等。如果政府評定學報的標準是對的話,請用相同的標準評定被投訴的民學及宗教作品。我愛法治,不愛人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