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

道德與法治

我不是一個律師,亦不是從事與直接法律相關的工作。以下的內容,如有錯誤,請各指教。

記得讀書的時候,教授講解什麼是法律精神。我的領會,簡單來說,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同的人作相同違法的事,都屬違法。

最近,社會的熱論是中大的學生報被政府定為色情。不滿的小市民按政府的思維模式,投訴部分著名民學及宗教作品色情。王高官的回應是請大家不要濫用投訴機制,政府是按社會大眾接受的標準評定作品。這樣我就像請教一下王高官,他憑甚麼說他的標準就是社會大眾的標準。

況且,都是那一句,法治精神,貴乎人人平等。如果政府評定學報的標準是對的話,請用相同的標準評定被投訴的民學及宗教作品。我愛法治,不愛人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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